售屋流程步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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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方决定买下您的房子,当天就请买方支付一点定金。收下定金后,契约就算成立,若买方反悔,您有权没收定金,反之若您反梅不卖,就必须加倍退还。
注:有关付款方式与部分款项%数,在定金收据上已约定,签约时在合约书再次确认。
您需出示土地及建物所有权状,并准备身分证及定金收据与买方签定不动产买卖合约,确定买卖成交
收第一次屋款:约10%
您需准备包括户口名簿影本三份、印鉴证明书二份、印鉴章、土地及建物所有权状及最近一次的地价税单及房屋税单等文件,和买方在办理过户登记所需的文件上盖印鉴章。
收第二次屋款:约10%~15%
您必须申报并缴纳土地增值税,且将积欠的地价税与房屋税缴清,然后将完税的土地增值税单交给买方办理过户。
收第三次屋款:约10%~15%
代书到地政事务所办理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权移转登记,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权便正式转移到买方名下。
原来的银行房贷代偿后,向银行取回抵押权涂销同意书(或债务清偿证明书)、他项权利证明书、原抵押权设定契约书、银行借据或借款本票、火险单正本等,交付代书办理抵押权涂销登记]]。
交屋时应请买方点收附送的赠品并检查屋况,并将房子钥匙交给买方后,就算完成整个卖房子的手续。
收尾款:其他未缴的房价馀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