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税费缴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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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不动产

‧5月1日~31日缴房屋税申请综合所得税缴纳或退税

‧11月1日~30日缴地价税

工程受益费:房地产位在公共工程包工的受益范围内时缴纳(台北市自78年起停征)

买卖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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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

赠与行为发生后30日内申报赠与税

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日
1个月内 6个月内 3个月 2个月内 2个月内 2个月
税捐机关寄发申请通知及申报书 接获申报通知及申报书后,于期限内填写遗产税申报书并申报之 未能在期限内申报时,得申请延长期限三个月 稽征机关查占遗产总额及税额并寄发纳税通知 接获纳税通知后,于期限内缴清税款 必要时,得申请延长缴税期限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