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砂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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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砂屋之标准如何认定

何处可办理检测呢==

准局在民国83年7月22日通过“新扮混凝土”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容许值的规定(CNS3090),钢筋混凝土所处环境须作耐久性考量者,氯离子含量每一立方米混凝土中应在0.3公斤以内;而作为一般考虑者,氯离子含量每一立方米混凝土中不得超过0.6公斤。随后于民国87年7月经过修订标准,不再有耐久性及一般性之区分,统一明确规定,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氯离子含量每一立方米混凝土中不得超过0.3公斤。

这个标准虽然是为新拌混凝土而设,但也是目前成屋硬固混凝土所“参考的标准值”(见于内政部地政司不动产委托销售契约书范本附件不动产标的现况说明书)。但特别在此强调,纵使氯离子含量超过标准值,房屋结构上安全与否,仍须由专业结构安全鉴定才能判定。

可向土木技师公会查询办理氯离子含量检测单位,费用约四千到五千元,工作天数约四天。

案例

购买一间屋龄20年的中古屋交屋后,拆除天花板要重新装潢时发现有钢筋外露疑似海砂屋现象,我怀疑卖方有刻意隐瞒实情,请问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如果屋主也不知情又该如何呢==

可否主张解约要求退回买卖价金==

如果屋主是刻意隐瞒可以索取额外的赔偿吗==

购买中古屋常会发生屋况瑕疵等问题,这些问题有时是因为屋主刻意隐瞒,有时是屋主自己也不知情,例如海砂屋,有时从外观根本看不出来,依据民法规定,如果屋主签约时都有据实告知,则无论何种瑕疵,屋主都不必负责,。

反之,如果屋主未告知,而且瑕疵是在交屋前就已存在者,则不论屋主是否知情,屋主都必须负责,这就是所谓的无过失责任。有些差劲的屋主故意会故意隐瞒屋况瑕疵,避免影响成交或价格。民法对于这种屋主,有一些相关惩罚性的规定,例如买方不必因迟延检查通知而丧失解除权,也不受到通知后六个月内须行使权利之限制,而且如果发生损害也可以请求赔偿。实务上屋主常会争执自己并不知情,这时就必须依据客观屋况作判断,例如你所称的天花板是否为新装设的,如果是屋主新装设的,屋主就不太可能不知情;又或是漏水壁癌,而屋主有重新粉刷遮盖等情形,就几乎可以认定屋主是故意隐匿。

在民法上买方是否可以要求解约,必须视瑕疵状况而定,如果瑕疵轻微,原则上是不可以主张解约,但可以请求减少价金,如果瑕疵重大,例如氯离子含量显然过高或是房屋倾斜,就可以要求解除契约,此时买方就要寄发存证信函正式表达行使解约权之意思,这样法律效力才不易有争执。

因此,建议你先委请专业机关进行氯离子鉴定,如果确实是高过标准甚多,不论屋主是否故意你都可以主张解约,如果又能证明屋主是故意隐匿,你还可以请求额外的赔偿。

参考法条:民法第354、356、359、360、36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