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宅
来自人物百科
何谓“国民住宅”
所谓国民住宅,是指政府计划依一定方式兴建,用来出售、出租或贷款自建,供收入较低家庭居住的住宅。
目前国民住宅的种类有三种:
- 1.政府直接兴建。
- 2.贷款人自建,指由政府贷款,人民自备土地,自行兴建管理维护的住宅,限于农村、渔村、盐区、厂矿区及偏远地区所兴建的农民、渔民、盐民、劳工住宅及经国民住宅主管机关核准的住宅。
- 3.奖励投资兴建。
真、假国民住宅如何分辨
“假国宅”其实它也是国宅的一种,它之所以被称为假国宅,只是民间用来跟政府直接兴建的真国宅区别而已。故可说由民间建设公司自备土地,依国宅住宅条例的奖励投资规定所兴建的国宅,称为“假国宅”,其与真国宅最大的差异,就是投资兴建主体不同。
拟购奖励投资兴建国宅时,应主动查明建造执照、省、市国宅主管机关核准文号及承购须知(载明售价、付款方式、采用建材设备的厂牌品级规格、公共设施等事项;委托他人代为销售者,应载明之。)
另外购买一般预售屋时,购买者所签订的契约通常为“土地、房屋预定买卖契约书”,承购由政府兴建投资的真国宅所签订的契约名称为“国民住宅买卖契约”,假国宅的契约书名称则为“奖励投资兴建国民住宅不动产买卖契约书”。购屋者可从自己所签订的契约书名称,判断所承购的房屋是否为获得核准兴建的国宅。

